包头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“一五”期间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,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和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,2006年包头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铁738.03万吨,产钢748.45万吨,完成商品坯材706.36万吨,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3.74亿元,实现利润7.74亿元,上缴税金25.10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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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健全各级诚信活动管理机构建立长效机制,打造“诚信包钢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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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钢始终十分重视诚信企业的建设,公司把素质教育和诚信建设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。2006年年初成立了素质教育和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。明确职责和工作制度,制订了《包钢(集团)公司诚信准则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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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合同管理制度,诚实守信,不断提高合同履约率?
??? 包钢高度重视合同的签订、履行和管理。合同签订严格按照《合同法》与《包钢(集团)公司合同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办理。连续6年合同履约率达100%,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在钢材销售工作中,始终坚持“质量第一、信誉第一、用户第一”的经营宗旨。依靠优良钢材品质、良好的信誉、完善的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占领市场。签订的每份钢材销售合同,无论金额多少,都认真对待,努力让每一位客户满意。?
??? 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,实现合作共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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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钢产品主要采取重轨代理销售和其它产品协议户、直供户等形式销售。包钢保证协议户、直供户协议资源量及其生产、运输等条件。用户按合同金额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完成协议数量。包钢从经销用户中,选择近年销售业绩好、销售渠道稳定、有较强经济实力、地域分布合理、对包钢忠诚度高的用户作为协议用户,签订《协议户基准定量购销协议书》。为了促进双赢,同时帮助协议户提高了资信能力。包钢在严格审查程序、认真细致考察的基础上与用户、银行签订了“银、企、商协议”。通过这些工作,对稳定销售渠道起到很好的效果。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。